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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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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30 11:19:48 分享

咸阳市中华职业教育社、各有关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目标要求及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文件精神,坚特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加快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进一步激发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培养更多的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助力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撑,陕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定于2025年11月举办陕西省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职教育工匠,双创筑梦想


  二、大赛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践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搭建创新创业成果展示舞台,推动引导青年学生学习创业知识,激发创新活力,提高创业能力。


  三、大赛内容


  (一)创新创业主体赛。包括中职组、高职组和本科组三个组别。


  (二)创新创业综合模拟专项赛。


  (三)同期活动。即大赛优秀项目资源对接会、学生创新成果展、相关主题讲座等。


  四、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陕西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办单位:陕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承办单位:咸阳市中华职业教育社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技术支持:杭州贝腾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大赛成立组委会,下设大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五、赛事安排


  本届创新创业大赛分为两个赛道,创新创业主体赛(以下简称“主体赛”)、创新创业综合模拟专项赛(以下简称“专项赛”)


  (一)参赛对象


  1.主体大赛分中职组、高职组和本科组,参赛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1)中职组: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校生。


  (2)高职组:高职院校(含技师院校)在校生。


  (3)本科组:本科院校、职业技术大学(职教本科)在校生(不含研究生)。


  2.专项赛分中职组、高职组、本科组三个组别,参赛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1)中职组: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


  (2)高职组:高职院校(含技师院校)全日制在校生;


  (3)本科组:本科院校、职业技术大学(职教本科)在校生(不含研究生)。


  4.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本科院校、职业技术大学的专科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


  5.2025年应届毕业生视同为在校生。


  (二)参赛方式


  1.本届大赛由我省各职业院校自愿组织参赛,不接受个人组队申报。


  2.主体赛参赛选手以团队方式参赛,每个参赛团队参赛选手3-7名,其中1人为领衔人。每个参赛团队指导老师1-2名;专项赛每个参赛团队由2-3 名学生、1-2名指导教师组成,每个院校参赛团队不超过2个,大赛组委会不接受个人单独参赛,比赛选手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团队的比赛。


  3.各参赛团队可在校内跨学科、跨专业和跨年级组队,但不得跨校组队。


  4.各院校申报的项目不超过10个。组织校赛的院校额外增加1个名额,须经组委会审核,具体要求见附件9。


  5.各院校报名时需提交师生创新创业的实践案例1个。


  6.已获代表陕西省参加往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奖的项目均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三)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的选题、核心部分的构思设计、申报评审书的撰写均由学生完成。


  2.各组别参赛项目,应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职业教育的实践性,具有较好的创意、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3.参赛项目必须按照要求向大赛组委会提交全部资料,相关细节应作详细说明。


  4.参赛项目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知识产权内容,申报时应注明出处。


  5.凡不符合方案规定、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不能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主动声明引用他人成果的,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赛程安排


  大赛主体赛分为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和省级决赛三个阶段;专项赛分为校级初赛、省级决赛(报名方式参考附件8)


  1.校级初赛(9月24日之前)


  初赛由各参赛学校自行组织,在9月24日之前完成。


  2.省级复赛(9月25日-9月28日)


  9月25日24点前提交参赛资料。


  各参赛学校按要求组织团队参赛,各校应指派一名负责人登录:https://www.crazyxm.com:10301/roadshow/system/login/index完成参赛报名及文件上传审核(参考附件7)。提交《陕西省第八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评审书》(根据组别选择附件2、附件3或附件4)及项目PPT(按时长8分钟准备);各院校联系人将所申报项目进行汇总,按要求填写《陕西省第八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院校项目一览表》(附件5,填写内容与报名系统内提交内容保持一致),于9月25日24:00之前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375188518@qq.com(主体赛)、1662286708@qq.com(专项赛),并确保联系畅通。


  3.省级决赛(11月中旬)


  按照省级复赛结果,组委会组织专家对进入决赛的参赛项目进行路演答辩,采用路演+答辩方式进行,其中路演8分钟,答辩5分钟,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六、评审规则


  参赛项目评审规则详见(附件6)


  七、奖励设置


  (一)竞赛奖:中职组、高职组、本科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发放获奖证书;各组分别设立一等奖6个;二等奖14个;三等奖若干。


  (二)指导教师奖:对获得一、二等奖项目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获奖证书;


  (三)竞赛组织奖:由大赛组委会依据参赛院校的送审项目规模、项目质量、申报组织及获奖情况等,对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参赛院校进行表彰。


  八、训练营


  为在全国赛取得好成绩,根据大赛组委会统筹安排,现场决赛结束后举办项目提升训练营,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更好地备战国赛。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大赛将征集赛旗和吉祥物设计方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本次大赛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本届大赛组织费用主要由承办单位负担,不足部分可接受省内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赞助。


  (三)请参赛院校规范填写《项目申报评审书》,并资格审查,评审书无学校意见的,大赛组委会不予受理。


  (四)请各参赛院校高度重视大赛相关工作,全程指导,严格把关,确保选拔出高质量项目,并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


  (五)为提高各参赛团队的参赛水平、教师指导能力,提升创业实践和项目推介的层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特邀创新创业指导专家进行赛前培训指导,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获省赛一等奖的项目将进行国赛训练营和排位赛,择优代表陕西省参加举办第八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决赛,获专项赛一等奖团队将被推荐参加“学创杯”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国赛,请有关团队及时做好相关备赛工作。


  (七)未尽事宜或参赛咨询,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组委会联系方式


  (一)竞赛委员会


  陕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联系人:李佳  18699560189


  咸阳市中华职业教育社


  联系人:安向钊  13020773330


  (二)赛风赛纪监督组


  联系人:姜守新  18629017878


  (三)大赛办公室


  联系人:齐攀  13335415804  符倩  15592101720


  (四)技术保障组


  技术支持单位联系人:岳红梅  18502930441


  请各校联系人进大赛QQ群(540556356),下载大赛通知及附件。(备注:姓名+学校名称)


  附件:


  1.陕西省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院校联系方式;


  2.陕西省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评审书(中职组);


  3.陕西省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评审书(高职组);


  4.陕西省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评审书(本科组);


  5.陕西省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院校项目一览表;


  6.陕西省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7.陕西省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团队申报手册;


  8.陕西省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综合模拟专项赛)规程;


  9.陕西省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各院校校赛组织审核细则。


  

(附件)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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